作品简介:
本刊汇集近十年间,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家的原著作品。包括:帕特里克·莫迪亚诺、艾丽斯·芒罗、莫言、托马斯·特朗斯特罗姆、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赫塔·米勒、勒·克莱齐奥、多丽丝·莱辛、奥罕·帕慕克。
诺贝尔文学奖一般在每年10月份评出并颁布,其有着严格的评选流程。瑞典文学院选出五名院士组成诺贝尔委员会(“诺奖评委会”)主持前期工作,评选和颁奖的决定权力属于全体院士。瑞典文学院院士基本都是著名作家和学者,一般都精通四、五门外语 ,多数都能直接阅读英、法、德、西以及北欧原著,也有几人熟悉俄语。 马悦然是院士中唯一的汉学家。瑞典文学院完全独立于政府、任何政治和社会集团。
文学奖的提名人资格是:①瑞典文学院院士和各国相当于文学院士资格的人士;②高等院校文学教授和语言学教授;③诺贝尔文学奖得主;④各国作家协会主席。每年9月,征求提名次年诺贝尔奖候选人的邀请发往世界各地。各诺奖评委会于每年2月1日起开始评选工作,并于同年早秋向所属的颁奖机构提出有关推荐人选的书面报告,评委会只推荐一名候选人,由颁奖机构全体成员投票决定认可、改换或拒绝授奖。资格确认:评委会首先是将那些不够格的提名信清理出去,将有效提名集中登记在“初选名单”上,在2月初提交文学院审核。初选:评委会到4月份提出一份压缩到十五至二十人的“复选名单”(“半长名单”),再次报文学院审批。复选:评委会到5月底提出“决选名单”(“短名单”),第三次报文学院审批。文学院可以在院会上修改名单,更换或添加人选。决选:从6月份开始,全体院士的暑期作业就是阅读五名候选人的作品,写出推荐报告,于9月中旬复会决选。颁奖机构有评奖的最后决定权,可以推翻评委会全体一致的推荐,并且不接受任何上诉。文学院从复会到公布评奖结果,有少则二周多则四周的时间。每星期四晚上进行讨论、评议、表决,直到有一名候选人得票超过投票数的半数以上。如果经多次投票无人过半,有时会达成妥协评出两人(至今有四次),有时空缺留到下一年再评。
每年12月10日为“诺贝尔日”,即诺贝尔祭辰,隆重的诺贝尔授奖大典分别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和挪威首都奥斯陆两地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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