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简介:
教育部《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试行)》是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任用和评价的基本依据,是新时代我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制度设计,是落实新职教法关于职业教育作为教育类型在师资队伍建设上的重要制度完善,更是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落实之举。标准的出台必将积极推进新时代高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本书在编辑的过程中得到了有关职业院校教学、科研及组织人事部门的大力支持,徐芝斌、朱思华、李红才、罗鹏、胡雯等同志参与了编辑。
1989年相关学者提出“双师型”概念,1995年“双师型”教师进入政策体系,2013年教育部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指出“健全职业院校教师管理制度,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资格标准和考核评价制度,‘双师型’教师考核评价要充分体现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2019年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的《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计划到2022年,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重超过一半”。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出“要强化‘双师型’教师标准建设,制定‘双师型’教师标准”。但国家一直缺乏明确的认定标准。因此,标准的制定是新职教法关于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在师资队伍制度建设上的彰显和落地,对推动新时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收起作为国家“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该标准定位明确,通过“四定位”明确标准的基本方向;标准框架清晰,建立了“通用标准(四条)+发展标准(三级)”的标准体例;标准内容科学,设计了“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紧跟产业、终身发展”内容体系。
整个标准包括四条通用标准和初级、中级和高级三级教师发展性标准,其实质内容就是四条+三级体系。四条是原则和条件,三级则是针对不同层次(初级、中级、高级)职业学校教师的专门要求。四条通用标准重在定性描述,为“双师型”教师认定明确方向;三级发展标准重在定量明确,主要是针对初级、中级和高级教师达到不同水平和程度的具体要求,体现发展性。标准框架体现了定性和定量的结合,有利于教师明确发展方向,规划自我发展。
收起“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具有基础性、引领性和指导性作用。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结合地方情况,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要求,组织制定本区域的认定标准,邀请行业企业参与,加强第三方评估,公开公正透明开展“双师型”认定工作。
职业学校应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根据教师能力条件开展分级认定并出台激励政策,对认定为“双师型”教师在职务(职称)晋升、培训和评优等优先考虑,对已被认定者实施能上能下的动态调整机制,促进教师不断更新升级知识技能,激励广大教师走“双师型”发展之路。
职业学校教师是“双师型”认定的主体,应对照标准,反思实践,特别是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并深入重点、骨干、龙头企业,把企业作为专业发展的另一所大学,不断提升专业实践能力和实践教学水平,力争成为名副其实的“双师型”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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