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简介:
职业教育已经在我国经过了40余年的发展,在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重视和费用投入下,目前职业教育已经成为支持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但是,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理论研究不够等问题,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仍然存在不合理的因素,表现在办学条件不佳、专业设置不合理、校企合作不到位等方面。按照“双主体”办学的要求,校企合作办学中学校和企业双方均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完善合作机制。目前,针对我国职业教育学校和企业之间利益诉求上不相一致的问题,采用“双主体”办学模式,应进一步完善涉及校企合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创新职业教育的办学理念,重视企业的利益诉求,同时发挥政府行为的促进作用。
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资源依赖视角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处于多主体领导的阶段,体制多元化以及运行多层次的问题导致企业参与度不高,学校和企业的沟通联系欠佳,职业教育存在“工学两层皮”的现象。具体来说,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校企合作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中的企业参与合作还仅仅是对学校的教学设备捐助、设置奖学金、提供教学实施和员工培训,没有全方面地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过程中来,这样的合作只是表面上浅层次的合作。对学校而言,学校的体制改革和教学模式没有得到企业的参考,缺失风向标的作用;而企业没有以自身人才需求的意向参与到学校教学计划,培养出来的人才也达不到企业生存发展的要求。这对学校和企业来说,均没有较大的价值和意义。究其原因,我国在职业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政府部门就校企合作没有在法律法规上积极配合、创造条件,目前还没有制定出相应的政策、法律和法规,所以就使合作中无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依据。校企合作的举措没有法律依据和参考,没有一个规范的法律环境。
(二)校企双方管理层观念落后
在职业教育中,校方是办学主体,从学校的办学模式、招生形式、学科专业设置到具体的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教学计划的确定、教材的选择、对学生学习成绩及技能的评定等一概由学校负责,目前看来,这些环节中,企业的参与度不高,往往等到学生实习毕业时期学校才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合作,这当然就严重地影响到校企合作的深度。双方管理层的观念落后是导致校企合作受阻的主要原因之一,学校管理主体缺乏对社会形势和行情的分析掌握,加之自身认识的局限性,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往往就缺乏远见,培养出的人才因而就难以适应企业的需要。而企业管理层认为,职业教育与企业自身的发展没有关系,企业寻求人才不必要深入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因而不愿积极与校方合作。
(三)学校和企业双方的利益诉求不一致
职业学校的办学目标是完成教学任务、培养人才;企业作为经济社会的实体,目标是通过生产管理活动创造利润,双方的目标不一致,没有契合点,这是校企合作的一大阻碍。事实上,目前职业院校以实习就业学生人数完成比例作为教学任务指标,只想着通过企业合作把学生送到企业里去学习锻炼,没有从企业的人才需求上考虑问题,这样的合作是不切实际的。要实现学校与企业间的合作,就要使企业的经济利益学校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的利益两者达到平衡和统一,学校的培养计划服务于企业,企业参与到学校的教学计划中实现企业的人才储备,以学校发展来促进企业的发展,同时用企业的发展来带动学校的发展,即达到学校和企业间的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因此,政府部门需要从中协调,帮助校企双方寻求契合的合作方式,丰富协调合作的内容,制定相应系列政策措施做保障。
收起职业教育发挥校、企双主体作用,是解决当前制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真正实现合作共赢的关键。在对企业、学校成为合作"双主体"动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基于资源依赖理论可以进一步探究合作的"双主体"地位,剖析合作"双主体"当前深度融合存在的问题,并对合作"双主体"作用发挥的路径选择进行深入探讨。
收起国外成熟的职业教育体系给我们的启示是,要想健全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体制,必须有较完备的关于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为校企合作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例如,德国政府制定了10余项法律法规来支持“双元制”的实施,除此之外,德国各行业、部门都下发了相应的规章制度来保证“双元制”的顺利实施。我国针对职业教育的法律是《职业教育法》,但该法律规定的范围不全面,在很多方面都没有约束力,需要进一步完善,需要明确合作过程中校企双方各自的责、权、利,应建立健全“双主体”办学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以使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企业权益能有相应的政策和法律方面的保障,从而为实现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创造条件。只有这样,才能吸纳更多企业加入校企合作,提高企业参与“双主体”办学的积极性。
收起职业教育院校日益重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但仍有很多职业院校存在着校企合作不紧密、实训条件建设投入不足、学校缺乏办学活力等问题,校企双主体合作办学模式也面临诸多困境,经过研究分析校企之间利益的关联,可以通过制度保障、体制保障、机制保障、成果保障以及明确企业主体地位等手段解决双主体合作办学出现的问题,使学校、企业互惠共赢,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收起校企联合办学是现代职业教育的一种新理念,构建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对于加快职业教育现代化、提升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当前我国高职院校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建设依然存在院校自身认识程度不够、校企双方定位不准、企业合作动力不足与政府层面政策不全等问题。结合我国高职院校办学现状,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建设应分步实施,先推进"专兼结合"队伍建设,再根据高职院校自身发展状况探索实施"双主体"队伍建设。据此应对"专兼结合"及"双主体"的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建设进行了有益探索与经验总结。
收起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一种培养模式,是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有效途径,对于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当前,职业教育在实行校企合作过程中存在着合作形式单一、质量不高以及合作深度不够等问题。企业在校企合作中处于从属地位以及校企合作对于企业的利益趋动不够是导致当前校企合作中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通过采用"双主体"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增强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利益趋动、运用PDCA循环工作方法等策略可以有效改进校企合作的运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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